2024年宝安区企业贷款利息补贴
一、申报条件
1. 独立法人资格,在宝安区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。
2. 企业通过宝安区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(含绿色贷款),已于2023年内结清,且连续使用不低于9个月。
3. 融资担保机构为宝安金融超市的合作机构。
二、资助标准:
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通过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贷款(含绿色贷款)的,给予实际支付利息、担保、保证保险费用的50%,专精特新"小巨人”企业为70%,合计不超过融资金额的3.5%、每年"小巨人”企业最高200万元,其它最高100万元的资助;
三、申报时间:2024年12月6一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