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时间及流程

一、申请时间

申报窗口期:2025年10月15日—11月10日。

关键节点:企业需在窗口期内完成线上申报,逾期系统将关闭。



二、申请条件

前提条件(4项硬性要求)

资质基础: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(2022年认定的广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可直接申报)。

注册要求: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完成工商注册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

规模标准: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,避免因规模不符被排除。

信用与合规:

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
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。

近三年无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,无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基本条件(3项核心指标)

细分市场深耕: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满2年以上。

研发投入底线:

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。

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%。

营收或融资要求(满足任一条件即可):

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。

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000万元,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)达2000万元以上。




三、申请流程

1. 线上申报

平台登录:企业需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网址: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)。

数字化水平评测:完成《数字化水平评测》。

填写申请表:在线填写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》,并上传所有佐证材料。

2. 佐证材料清单

通用材料:

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》或《复核申请书》盖章扫描件。

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。

2024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(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)。

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。

自主申报承诺书(承诺不委托中介机构)。

申请书中企业联系人2024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。

直通条件材料(满足任一条件需提供):

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(排名前三)或国家级科技奖励(排名前五)的证明材料。

2023年和2024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(需提供两年度经备案的财务审计报告)。

2023年及2024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)6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。

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。

评价指标材料(通过评分达标需提供):

2022、2023、2024三个年度经备案的财务审计报告(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数据)。

“数字化水平”证明材料。

“质量管理水平”证明材料(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、自主品牌证明等)。

“特色化指标”证明材料(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证明等)。

“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”证明材料。

“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”指标证明材料。

“建立研发机构级别”证明材料。

3. 审核流程

区级初审推荐:

企业按属地原则提交申请,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。

结合实地抽查情况,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推荐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。

市级审核认定:

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,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或开展实地抽查。

结合年度认定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公示。

公示与认定:

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
公示无异议的,正式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。




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.png

详细信息可直接在线与方圆盛世客服联系,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:400-090-3278






四、管理与复核

有效期:经认定的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。

复核流程:到期前由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组织复核,流程参照认定程序。

复核期间原资格继续有效。

复核结果公布后原名单自动失效,通过复核的企业有效期延长三年。



五、注意事项

自主申报:企业需自主申报,防范不良中介,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
弄虚作假处理:凡在申报或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发现,取消本年度申报或复核资格,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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