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SO认证证书暂停/撤销后,不得对外宣称已通过认证

相关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

第二十四条规定,获得认证证书的,应当在认证范围内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,

不得利用产品、服务认证证书、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、符号,误导公众认为其管理体系已通过认证。


第二十六条规定,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,

认证的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,认证机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,并予公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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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措施

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撤销后,为避免违规宣传,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
• 及时移除相关标识和内容

立即停止在官网、社交媒体、广告宣传材料、产品包装等所有渠道中使用该认证证书及相关标志,

删除所有涉及已通过该认证的宣传内容,包括文字描述、图片、视频等。比如,不能再出现“本公司通过XXX认证”等类似表述。


清查库存相关物料

对库存的宣传物料、产品包装等进行全面清查,将带有已失效认证标志或相关宣传内容的物料进行回收、销毁或妥善处理,防止其被误用或流入市场。


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

对企业内部的市场、宣传、销售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,使其了解认证证书状态变化后的相关规定,避免因不知情而导致的违规宣传行为。

同时,建立内部审核机制,定期对宣传内容进行检查。


关注认证状态并积极处理

如果是证书被暂停,应及时了解暂停原因,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,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恢复申请配合相关评审工作,争取尽快恢复证书有效性。

如果证书被撤销,需分析原因,若符合条件,可在整改后根据规定重新申请认证。


建立信息沟通机制

与认证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,及时获取认证相关的政策变化、证书状态变更等信息。

同时,若企业自身发生可能影响认证的重大变化,要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并申请变更。


通过以上措施,企业可以有效避免在认证证书被撤停、暂停或撤销后出现违规宣传行为,降低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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